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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缠足陋习 姐姐江沁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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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河的母亲程氏却是有缠了小脚,虽然走起来一摇一晃,弱柳扶风的,颇为好看,但缠足却是对女子极大的伤害。

缠得厉害的,趾骨甚至已经折断变得畸形,平常走路都很辛苦,更别说跑起来了。

但程氏因担心江河,一听江河回来,还是立即小跑着跑了出来,让江河立即不禁瞧得心中一软,情真意切地喊了声“娘”,大步迎了上去,扶住母亲。

缠足这种陋习是兴起于宋朝,大文豪苏轼甚至还曾写过首《菩萨蛮·咏足》,“涂香莫惜莲承步,长愁罗袜凌波去。只见舞回风,都无行处踪。偷穿宫样稳,并立双趺困。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。”

宋时据说是从皇宫中最先兴起,所以缠足被称为是“宫样”,后来逐渐流传到民间,到南宋末年时,便已颇为盛行。

后面的元明清更是蔚然成风,缠足者甚多,女子也以缠足为美。朱元璋的皇后马秀英因为没缠过足,被人称为是马大脚,以此讥笑,甚至马秀英在做了皇后以后,还怕因此会被人耻笑,给朱元璋丢脸,就可见当时缠足的风气。

朱元璋因为马皇后,明初时还曾一度下令,禁止女子缠足。但作用却很有限,缠足的仍然很多。

甚至清朝入关后,最初的满清统治者也曾下令禁止缠足,但民间仍然屡禁不绝,后来也就放弃了。

为此,甚至还有人沾沾自喜,称之为是“男降女不降”。认为男的没抗过剃发易服的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,但女人的裹小脚却抗住了,保住了民族气节,简直是恬不知耻。

却不知两者的力度大为不同,不剃发是直接砍头的下场,而缠足则只是被发现后父亲或丈夫被杖责四十,家中有做官的则被议处。

而满清禁止缠足,也不是出于什么要改变陋习,人道主义之类,而是要禁绝一切汉俗,为了有利于自己的统治。

但后来发现缠足这种陋习不但不影响,反而对统治者有利,就立即收回了禁令,甚至也大而推广了。

缠足原本是上层社会的有钱人家才缠,比如最初是从宋朝皇宫里兴起,贵妇们不用干活,为了追求美,缠足也影响不大。但发展到明清时期,已成社会潮流,不论贫富贵贱,皆以缠足为美。

这方面也少不了程朱理学的兴起,对女子更加轻视,也从理法上做出了更大限制与压迫,文人阶层们便也推波助澜,以赞小脚为美。

甚至认为“脚小能遮三分丑”,女子哪怕相貌平庸些,身材也一般,但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,就会受到称赞。反之哪怕螓首蛾眉、朱唇皓齿,只要裙底莲船盈尺,也会大煞风景。

江河家中,不止他母亲程氏有缠足,大哥新过门的妻子吴氏也有缠足,甚至包括家中的一些丫环、婆子等下人,竟也有不少缠足。

倒是颇为出奇的,江寿宁那个出身扬州瘦马的妾室孙氏,竟是没缠足。按理来说,这些瘦马本是要待养大后专门嫁给豪商巨富或权贵之家做小的,理应要追求时下风潮美地缠足,但孙氏却偏偏没有。

不止孙氏没有,江河今天在黄山中遇到王微时,也有注意到王微这个同样本是扬州瘦马出身的名伎,竟是也未缠足。

不过仔细想想,王微没缠足倒也是情理之中的。毕竟王微这个明朝女诗人在后世可是有“女版徐霞客”之称,平生最爱出游,而且还多是驴友式的一人远足登山。

如果她裹了小脚,不良于行,哪里能完成这些爬山涉水的远行,游历于江汉吴楚之间。

不管这两人到底是因何逃过了本应有的缠足,对她们来说,都是件幸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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